大田首创“河长制”治水 树立“污在水中源在岸上”理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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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民网三明9月22日电(谢曦)三明市大田县是福建省第一个“河长制”的“吃螃蟹者”,2009年便率先推行“河长”制。制度试行之后,辖区内两条主要河流均溪、文江水质得到明显改善,沿河两岸工矿企业的污水、废渣排放监管加强了,一批无证照、污染重的企业取缔了,河道上淤积的泥沙、垃圾清理了……
现任大田县委书记熊旭明,在担任县长期间曾执掌过多年的“总河长”,他告诉记者,作为县委书记,执行“河长制”还是要带头落实“四要”“四给”:逢会必定要讲,调研必定要看,污染必定要查,反馈必定要有;给人、给钱、给位、给赞。而在具体工作中,就是坚持问题导向,牢固树立“污在水中,源在岸上”的理念,关键是“严管、勤查、联动、重罚”,全力打好治水攻坚战、持久战。
严管源头、过程、结果,做到敢于亮剑
2013年,大田县全面完善“河长制”流域管理机制,由县长任全县“总河长”,由分管水利和环保工作的副县长分别担任均溪河、文江河“流域总河长”,境内所有河流按河段,不分大小,均设立“河长”,全县168条干支流共设立了168名河长、河段长。按照属地管理原则,实行分段管理、分段监控、分段考核、分段问责,实现了“河长”全覆盖。
源头严管是治本之策。对污染企业项目,大田县赋予水保部门、环保部门一票否决权、第一审批权,实行“三个一律”,即:对不符合水土保持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建设项目,一律不予立项;对水土流失治理不到位、环保不达标的企业,一律不予通过年检;对把关不严、监管不力的单位和个人,一律严肃追究责任。同时,积极引导企业转型升级,督促企业达标排放,淘汰了一批不符合水保、环保要求的企业,减少了企业对水环境的污染。
在水土流失治理方面,大田县推进矿山治理“五园模式”,把矿山修复治理成公园、田园、家园、工业园、物流园;推广“头戴帽、腰系带、脚穿鞋”、“前埂后沟反坡台”和梯壁植草等茶果园建设模式;实施城市清水蓄水、河滨景观、生态护岸等流域建设模式。
加快治理城乡生活污染和畜禽养殖污染,在城区新建了日处理200吨的垃圾无害化处理厂和日处理2.5万吨的污水处理厂,在乡村积极推进家园清洁行动和农村环境连片整治,切实减少了城乡生活垃圾和污水。制定出台做好生猪养殖面源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,实行畜禽养殖区域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,对禁养区内的养殖场一律关闭拆除,可养区生猪养殖场实施标准化改造、实现达标排放。
在严管过程中,大田县通过建立“四个一”(一图一册一策一考评)工作机制,确保全县所有大小河流有人管、管到位。一图:建立“河道管理示意图”,各河段长、上下游、干支流等信息在图上一目了然;一册:即河长花名册,各河长、河段长的姓名、联系电话、工作职责等信息向全社会公开,并在每条河流显要位置设立公示牌,公布举报电话,接受群众监督和举报;一策:即对每条河流因地制宜编制综合整治方案,做到“一河一策”;一考评:即制定责任制考评办法,连续11年在新年的第一个工作日召开全县水土保持暨“河长”工作会议,评出全县“十佳河长”予以表彰, “十差河长”在评先评优和干部提拔任用中予以“一票否决”。
大田县建立的全县河段长工作巡查台账,则将存在的问题、领导批示、处理情况等信息详细记录造册,对需要跟踪的问题进行标示,及时跟踪处理结果,实行“销号整改”,做到解决一件、销号一件,有效推动了工作的落实。
建立河长巡查监督工作制度,及时查处问题
大田利用互联网组建了“大田县河长易信群”,全县所有“河长”、水保委成员单位负责人、县生态综合执法局全体执法人员、监察局、效能办工作人员共283人全部实名加入“河长易信群”,在上面互相“晒河”。
“晒河”工作分“三步曲”:首先,河段长、执法人员等将河道巡查情况及时拍照上传;一旦发现问题,相关河段长、责任部门、执法部门立即追根查源、整改查处;最后,由河长办跟踪后续处理工作,整改时限一般为1-3天,整改结果通过图片形式上传到易信群,做到有图有真相,形成全县“河长”共同监督、共同管护的态势。“易信晒河”这一经验做法被中国水利网评为“激浪杯2015基层治水十大经验”之一。
各河段长还要每天上报所管辖河段巡河情况,县、乡总河长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督查,河长办、生态综合执法局、监察局、效能办等部门开展日常巡查和明察暗访,发挥全县265个村级水环境监督员作用,及时劝导制止乱倒垃圾、乱排污等不文明行为,并建立有奖举报制度,加大“河长制”社会监督力度和河道保洁宣传劝导力度。
充分调动各方力量,形成全民治水合力
大田县将河长、河段长责任“系在一根绳上”,将职能部门、执法部门责任“放在一条船上”,形成了一个纵向到村组、横向到部门的网格化管理格局,提高了水环境治理的行政效能。
大田县建立健全生态环境执法司法联动机制,公安局、县检察院、法院分别设立了生态侦查大队、生态检察室和生态环境审判庭,提高了涉水违法案件的查处效率。为解决多头执法、推诿扯皮的问题,2010年7月,大田率先在全省成立了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大队,专门负责全县的生态环境监管和行政处罚。2012年12月,大田又整合了水利、国土、环保、林业、安监等部门在生态环境领域的行政处罚权,成立了全省首家生态综合执法局,同时乡(镇)配套组建生态综合执法分局,起到了“生态警察”的作用。
在宣传联动上,大田县人大常委会举办了河长制落实情况专题询问会,县电视台现场直播,接受群众监督。在县电视台开辟了“河长”专栏,通过向广大群众发放“致沿河居民一封信”、编制《闽中之秀?生态大田》和《绿水青山话河长》、开展“学生带法回家”、中小学生“水保杯”作文竞赛等活动,创作了《共饮一江水,保护母亲河》歌曲在群众中传唱,增强了干部群众爱河、护河的意识。
重拳出击,查处一起、教育一片
让涉水违法者在经济上受重罚、舆论上受谴责、法律上受制裁,达到查处一起、教育一片的目的,这是大田“河长制”的“杀手锏”。自大田县生态综合执法局成立以来,共打击涉水违法行为808起,当场制止412起,要求违法行为人、企业整改恢复122起,要求停产整改企业65家,办结行政处罚案件55件,收缴罚没款124.7万元。企业违法成本的提高,促使企业不敢违法、自觉守法。
大田还在县电视台、大型LED显示屏上对各类涉水违法行为公开曝光,利用舆论的力量谴责违法行为,倒逼企业加大治污减排的自觉性。如一家企业偷排污水被处罚了10万元,并在县电视台作整改表态,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。
同时,建立涉水违法企业黑名单,一旦发现涉水违法行为,县公安局、检察院、法院及时介入跟踪,实行“多堂会审”、联动执法,以严格的规定、严厉的问责,将违法行为逼到墙角,让企业对违法行为望而生畏,提高了企业负责人环境保护意识。
“大田‘河长制’实现了变被动治水为主动治水、变传统治水为生态治水、变政府治水为全民治水的三个转变。”2015年5月,时任大田县县长兼“总河长”的熊旭明在福建省水生态文明专题研讨班上作了“河长制”经验介绍。
如今作为大田县委书记,熊旭明对大田“河长”治水有了更清晰的工作思路与具体举措,概括起来就是“五个一”:
确立一个目标:晴天水更清,雨天水不浑;
完善一个理念:污在水中,源在岸上,根子在人,关键在党;
健全一个档案:健全河道污染源,最差河段整治档案;
树立一个标杆:每个乡镇确定一段示范河段。县里确定桃源兰玉溪为河长制管理示范河段;
形成一套机制:依托大田县生态建设指挥中心,进一步落实“严管、勤查、联动、重罚”,对所有涉及河污染事件要求2个工作日内办结,同时落实“六个一”工作机制,即:每日一统计,每周一会商,每月一通报,每季一督查,半年一检查,年终一考评。重申河长每日巡查河道工作,积极践行以人为本、人水和谐的治水思路,坚持生产生活生态统筹、水域水量水质并重、预防保护治理齐抓,逐步实现河畅、水清、岸绿、景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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